2025年2月4日星期二

 

佛陀:金錢出家人不可接受
金,巴利語,為黃金。
銀,巴利語,為貨幣、銅錢、木錢、膠錢等。凡通用的貨幣也屬於金銀。
總之,金錢是指任何可以用來交換商品的等價物,包括金、銀、錢幣、支票、信用卡等。
接受,巴利語。以任何的方式接受它,稱為接受。
在戒律中,比丘有四條關係到錢的戒,即:
1. 金銀戒(捨墮第18條)
2. 金銀買賣戒(捨墮第19條)
3. 王戒(捨墮第10條)
4. 門答迦戒(南傳律藏‧大品‧藥犍度)
有三種接受的方式:
1. 自己拿取 ——當有人供養金錢時,他親自接受; 或在任何地方發現不屬於任何人的金錢時,他自己拾取。
2. 指使他人拿取 ——當有人供養金錢或發現金錢時,他指使別人為自己拿取金錢或代為保管。
3. 同意放在近處-允許他人將金錢放在自己身旁或某處。
不為自己保持金錢:出家的人,應該常處於物質生活的貧窮之中,不儲蓄金錢,也不手持金錢等的財寶,目的是滅除對於身外之物的貪求之心,若有一念貪求存在,他便無法進入解脫之門。

 

佛教寺道場那麼多人出家,是因為有住、有吃、有金錢主因,若信徒沒供養金錢紅包你看看有多少人出家?
從古至今,沒名利多少人願意出家?
沒金錢紅包,寺那有那麼高大?
沒金錢紅包,寺那有那麼多金佛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大乘佛教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寺道場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法會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法事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法師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拜懺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誦經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念佛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儀式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持咒嗎?
在寺道埸沒金錢紅包,有超度嗎?
所以金錢紅包,因愚痴貪欲,害了不少出家人。

 

出家了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不是已住吃在寺道場嗎?
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不是四大皆空嗎?
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不是修清淨嗎?
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不是修放下嗎?
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是學佛嗎?
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除了出外托鉢食物,出家了還要出外乘車幹什麼?不如還俗回家。
佛説出家要持不捉金錢戒嗎?
出家還要金錢幹什麼?
出家要金錢,出家接受金錢,不如還俗回家學五倫好了?
佛教戒不可以註或任何解釋,很容易錯解文字或曲解文字,直接說出家人無論任何方式都不可以接受金錢。

 

金銀買賣戒
「若比丘以任何形態的金、銀或錢從事交易,則犯尼薩耆波逸提罪。」
出家人不管以任何形式得到金錢,去從事交易,犯尼薩耆波逸提罪。


金銀戒禁止比丘做三件事〔即三種接受金錢的方式〕:
1. 自己接受金錢。
2. 命令他人為自己接受金錢。
3. 允許他人將錢放在自己身旁或為自己保管金錢。
金銀戒
「若比丘自己接受金錢,或令他人為自己接受金錢,或允許金錢被放在自己的近處,則犯尼薩耆波逸提罪(捨墮罪)。」
出家接受金錢,他人給我金錢,允許信徒捐金錢放在妳身邊附近,犯捨墮罪。

佛教沒分大乘小乘,只有大乘才分大乘小乘,為什麼?因為小乘戒律太嚴,很多大乘佛教不修小乘戒,大乘改戒律,很多不去持,金錢戒其中一條,大乘要攤大手板求金錢多!

有關金錢的戒條

在這些戒條中,「錢」的定義是:任何能用於買、賣的貨幣,包括錢幣、鈔票、支票、金與銀等。
在戒律中,比丘有四條關係到錢的戒,即:
1. 金銀戒(捨墮第18條)
2. 金銀買賣戒(捨墮第19條)
3. 王戒(捨墮第10條)
4. 門答迦戒(南傳律藏‧大品‧藥犍度)

另一段引證自《增支部‧四集‧鹿品‧經十:隨煩惱經》(Aṅguttara Nikāya, Catukka Nipāta, Rohitassa-vagga, sutta no.10: Upakkilesa Sutta)的經文顯示:接受金錢會導致繼續生死輪迴。其經文如下:
「由於被貪欲、瞋恚所染污,被愚癡所蒙蔽,一些沙門、婆羅門愉悅於感官欲樂。這些愚蠢的沙門、婆羅門飲酒、行淫,接受金、銀與錢,以及用邪命的手段取得必需品。這些行徑被如日光耀的佛陀唾棄為腐敗。這些愚蠢的沙門、婆羅門被墮落、污穢與不淨的行為所腐敗。他們沒有光輝與明亮,相反地,他們是昏亂的、盲目的,是欲望的奴隸,是充滿渴愛的,他們藉著一而再的生死輸迴,而擴大了墓場的面積。」
在這些經當中,佛陀將接受金錢與沈溺於感官欲樂劃上了等號。
在《轉法輪經》(Dhammacakkappavattana Sutta)中佛陀明白地開示:
「諸比丘,出家之人不應該從事兩種極端,哪兩種呢?沈溺於感官欲樂是一種,這是低級的、粗野的、凡夫的、不能證悟的、沒有利益的。自我折磨的苦行是另一種,這是痛苦的、不能證悟的、沒有利益的。」
依照經教,即使是在家人,當他證悟三果(不還)之後,他自然會遵守十戒,不接受或使用金錢。例如:證悟三果的卡底迦拉(Ghaṭikāra意為「瓦匠」)就是沒有金銀錢寶的人。他從河岸採取被侵蝕的黏土,將它製成鍋、壺,擺在路旁,需要的人就以適量的米或食物換取鍋、壺,藉著這種方式,卡底迦拉養活自己以及目盲的雙親。(見《中部‧卡底迦拉經》或《中部‧瓦匠經》Majjhima Nikāya, Ghaṭikāra Sutta)。
這顯示了:金錢是證悟的障礙,以及真正證悟的人不再使用金錢。以上的引述證明:比丘接受金錢並不是小過失,它能導致比丘無法證悟涅槃。

 

不捉金錢戒是佛教制定。
佛說出家弟子要持不捉金錢戒。
在家人真的要去看佛戒律。
佛去世後,很多出家人不依持不捉金錢戒,改說出家人可以接受金錢。
在家人是信釋迦牟尼的話還是信寺道埸的出家人的話?
若在家人是信釋迦牟尼的話,勿再捐金錢紅包到寺道場去了。
若出家人、若寺道場、若信佛人、若學佛人、若佛門、若佛家、若佛教等曾說,出家人可接受金錢或紅包,此非佛說,應遠離邪師外道。

佛教傳承的持金錢戒律下出家的修行人只能接受如法必需品的供養,而不能接受和擁有任何形式的金錢,如鈔票、紅包、支票、現金禮卷、信用卡、提款卡、金銀珠寶等。 所有受持金錢戒律出家比庫戒、沙馬內拉戒和十戒尼的佛教傳承出家人接受金錢、使用金錢、管理金錢、支配金錢或做交易買賣都是屬於犯戒的行為。

 

( 關於持金錢戒 )
在《相應部‧六處相應‧趣相應‧經十:摩尼朱拉迦經》(Saṁyutta Nikāya, Saḷāyatana Saṁyutta, Gamanī Saṁyutta, sutta no.10: Maṇicūḷaka Sutta)提到:
「一時,佛在王舍城,松鼠與群鳥棲息的一處林園,名:竹林精舍(Veluvana)。彼時,在王宮中,國王的隨從們聚會而議論:『對於佛子(釋迦族王子之子;佛陀之子)比丘們,金、銀與錢是被允許的;佛子比丘們認可金、銀與錢的納受;佛子比丘們接受金、銀與錢。』
此時,在座中的摩尼朱拉迦村長,對聚會的大眾說:『諸賢,莫作是說。對於佛子比丘們,金、銀與錢是不被允許的;佛子比丘們不認可金、銀與錢的納受;佛子比丘們不接受金、銀與錢;佛子比丘們已經捨棄了金銀珠寶,捨棄了錢。』
然而,摩尼朱拉迦村長並無法說服聚會的大眾。
於是,摩尼朱拉迦村長前往佛陀之處,頂禮之後,坐在一面,報言:『世尊,在王宮中,國王的隨從們聚會……(他重複上述所有的談話)……然而,世尊,我無法說服聚會的大眾。世尊,我如此解釋是否依照佛陀所說的而說﹖或者我錯誤地聲稱了佛陀的話?我是否依照佛陀的教法而回答?或者依照佛陀教法而言說的人會如法地責難我?』
『如是,村長,如此的解釋乃是依照如來所說的而說,不是錯誤地聲稱如來的話。你已經依照如來的教法而回答,依照如來教法而言說的人不能如法地責難你。』
『村長,對於佛子比丘們,金、銀與錢是不被允許的;佛子比丘們不認可金、銀與錢的納受;佛子比丘們不接受金、銀與錢;佛子比丘們已經捨棄了金銀珠寶,捨棄了錢。』
『村長,無論對於任何人,如果金、銀與錢是被允許的,那麼,對於他而言,五種感官欲樂是被允許的。對於任何允許五欲之樂的人,你可以確定,他不具備比丘的本質,不具備佛陀之子的本質。』
『村長,如來雖曾如是說:比丘需草者,草可求得;比丘需木者,木可求得;比丘需車者,車可求得。然而,村長,如來亦說:比丘絕無可能被允許接受或尋求金、銀與錢。』」

  佛陀:金錢出家人不可接受 金,巴利語,為黃金。 銀,巴利語,為貨幣、銅錢、木錢、膠錢等。凡通用的貨幣也屬於金銀。 總之,金錢是指任何可以用來交換商品的等價物,包括金、銀、錢幣、支票、信用卡等。 接受,巴利語。以任何的方式接受它,稱為接受。 在戒律中,比丘有四條關係到錢的戒,即...